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被罰297.5萬元: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等六項違法行為類型

 行业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7-04

3月7日金融一線消息,據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,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六項違法行為類型,被警告,並處297.5萬元罰款,違法行為類型如下:

1.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;

2.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;

3.違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;

4.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;

5.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;

6.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。

同時,陳某(時任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銀行部副總經理)對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: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,被處1萬元罰款;

柯某貴(時任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發展部總經理)對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: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,被處3萬元罰款;

鄭某哲(時任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銀行部副總經理)對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: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,被警告,並處5萬元罰款;

金某平(時任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財務部總經理)對浙江永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:1.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;2.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;3.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,被警告,並處10萬元罰款。